梧州市居住证办理指南

导语 哪些人需要办理梧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费用是多少?流程是怎样等,下文一一为您解答。

  申办对象:

  (一)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居住登记。

  (二)依法申报了居住登记、拟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到公安派出所或辖区居住证受理点申请领取《居住证》。

  所需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

  服务功能:

  《居住证》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本市与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如下权益:

  (一)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

  (二)子女与常住户口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免费享受预防接种、预防传染病、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育龄夫妻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咨询指导;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六)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七)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的活动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受的其他权益。

  有效期限:

  《居住证》没有有效期,但实行年度签注,持证人应当在自《居住证》签发日期起满一年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年度签注手续。没有进行年度签注的《居住证》将失效。

  办证费用:

  (一)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年度签注,不收取费用。

  (二)因遗失、损坏补领,换领《居住证》或者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重新申领《居住证》的,收取工本费。

  受理单位:

  公安派出所或设在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委)、社区警务室的居住证受理点为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的受理单位。

  申办流程:

  (一)居住登记及申报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居民 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办理变更登记。

  在旅馆登记住宿、异地就读、就医、探亲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引进、交流的人员,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二)申办居住证

  《居住证》申领分为个人申领和集体申领。

  个人申领的申领人须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的居住证受理点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申领《居住证》。

  集体申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申领人个人资料,持申领人员名单和申请人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主要工作地居住证受理点集体申领。(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人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劳动者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变更信息与补办:

  (一)《居住证》持证相貌发生重大改变的,重新办理身份证由居住证受理点审定后重新照像制证。

  (二)《居住证》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由申请人持原《居住证》向居住证受理点申请换领证件。

  (三)《居住证》遗失的,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居住证受理点申请补领证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不可擦写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居住证受理点审核后,收回原证件按程序重新发放新《居住证》。

  (五)《居住证》信息有误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受理点申请更正。

  收回与注销: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取得居住地常住户籍的;

  (三)持有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四)其它不符合持有居住证条件的。

  办结时间:

  (一)流动人口新申领或更换《居住证》的,受理、制作、发放工作应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居住证》年度签注和变更《居住证》信息、不需要换证的应当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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