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出台系列措施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保障

  9月22日下午,梧州市市长朱学庆主持召开市十三届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完善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体系的措施。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梧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送审稿)、《梧州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送审稿)、《梧州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三个办法》)。

  会议指出,出台《三个办法》是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精神,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完善梧州市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体系。《三个办法》结合了梧州市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其中,修订《梧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出台《梧州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有利于规范城乡低保的申请、认定、审核、发放、监督等程序,保障城乡低保发放公平公正公开、及时有序有效。《梧州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办法》的出台,使临时救助制度与城乡低保、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标志着梧州市临时救助制度的建立,困难群众也将得到更多保障。

  会议强调,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优良传统,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要求抓好落实,确保这几项利民生、惠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要逐级开展业务培训,让各级社会救助机构工作人员掌握工作要领、熟悉流程,确保《三个办法》规范、有序、高效、廉洁执行。

  副市长吴浩岭、黄振饶、杨永清、朱艳华、彭健铭、补祥斌、赵越、严伯贵、姜云飞,市政府党组成员徐文伟参加会议。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