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聘药管所职位23日报名

导语 平果县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12名,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7日在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

  为尽快落实平果县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配备工作人员,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百色市在职在编的财政供养人员以公开竞聘的方式配备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竞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数和范围

  1、竞聘职数:12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1名共12名,其中食品药品类11名,法律专业1名;

  2、竞聘范围:百色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平果县计生系统除外)。

  二、选调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竞聘人员身份符合竞聘岗位性质的原则;

  3、工作需要原则;

  4、保持工作连续性,提高效益原则;

  5、个人自愿,原工作单位同意原则。

  三、报名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好学,乐于奉献。

  3、食品药品类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食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加工及管理、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工艺技术、营养与食品卫生、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临床医学、制药工程、中药、维药学(药剂方向)等专业。法律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必须是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6、具有独立完成选调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竞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8、服从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

  1、在党纪处分期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参加工作以来有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四、竞聘程序和步骤

  这次公开竞聘依据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综合考察、确定人选、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行政大楼B403室)。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报名资格审查组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7日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县内在职教师和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县外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需另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录(聘)用审批表和在编在职证明。

  报考者要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776-5821363,传真号码:0776-5821426。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4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

  2、考试地点:平果县职业教育中心

  3、考试方式:采取计算机专业测试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知识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计算机专业测试占40分,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测试和上机操作考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知识笔试占60分。考试题目由县人社局委托上级有关专业部门统一组织命题。测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县人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根据公开推荐职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并在平果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三)综合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工作由县纪委、人社局、编办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四)确定人选

  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以及工作需要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入选的,由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分数从高到低由近到远分配到马头等12个乡镇的聘用人员方案报县编委审批。

  五、审批

  经县编委审批同意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六、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实施选调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规定之外的其他情况,由县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解决。

  七、纪律要求与监督

  1、公开竞聘工作由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对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公开竞聘工作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有序进行。被抽调参加竞聘工作的人员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杜绝任何循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否则,给予行政或其它纪律处分。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按零分论处。

  3、未尽事宜,由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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